媒体报道

GSP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附录发布,外卖送药会受影响吗?

2022-04-01 14:38:48 admin 23

继本月初北京出台《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之后,国家药监局终于发布了全国性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附录》(征求意见稿),当时我曾写文章提到,北京掀起了全国网售药品配送行业规范的第一波浪潮,没想到一语成谶,这么快GSP新附录就开始征求意见了。

GSP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附录的出台,将药品流通链条的最后一环明确纳入了法规监管,再也不是以前模棱两可、全靠自觉的状态。但我们以前也提到,无论是网售跨省配送还是本地第三方送药产业,如何应对即将到来的附录约束,还有待观察。

《GSP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附录》都有哪些内容需要我们注意?会给行业带来哪些变化?让我们一起来理一理。

第四条规定,从事冷藏、冷冻药品的包装、储存、配送等工作的人员,还应当按照《规范》的相关规定,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这对我们药店来说其实压力不大,毕竟从事药品行业,对于GSP药品储运相关知识还是有基础的,而且培训能力也不缺,但对于第三方配送企业而言,可能影响较大。很多药店网上平台卖药,都是委托第三方外卖配送平台配送药品,而这些外卖平台往往是药品与快餐业务不区分的,这就意味着,是不是外卖平台要对所有外卖小哥进行药品储运知识培训?这可是很大的工作量和成本。

第八条与第十六条(五)规定,冷藏、冷冻药品的配送过程应当严格遵守《规范》的有关规定,防止脱离冷链。

这里的《规范》指的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而GSP要求无论是冷藏车还是药品保温箱药品冷藏箱都要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从而推论,以后无论是外卖送药还是跨省冷链快递送药,可能都要被要求使用带有温湿度监控系统的专用设备来储运配送,这无疑大大增加了零售送药成本。

第十六条(三)规定,不得与冷冻食品、高温快餐熟食等与药品贮藏有明显温度差异以及有污染隐患的商品混箱、混车配送。

或许以后外卖小哥的车货架,要带第二个箱子,专门用于药品配送,否则无法接药品的订单。那么如果送药的订单不提升价格,会不会出现外卖小哥不愿意接单的情况呢?毕竟要配送药品,不仅要多带个药品冷藏箱,而且按规定还要接受法规培训,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恐怕“半小时送药上门”的服务就面临无人配送的困难。

第二十条(四)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配送冷藏、冷冻药品的,还应当对配送单位冷藏、冷冻的配送设施设备、温度自动监测系统等进行验证。

为什么要单独提出来这一条呢,实际上按规定涉及药品储运环节业务的企业每年都应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等设施设备和温湿度监测系统进行验证,但在零售配送环节一直比较模糊,此次附录的出台,明确了这一环节的要求,第三方送药平台可能要面临一大笔冷链验证费用,产业如何调整,如何发展,如何适应新的法规,如何生存,我们拭目以待,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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